通知公告
關于開展2024年第一批包河區智能電控裝備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建設重點企業認定工作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包河區支持新能源汽車暨智能網聯汽車產業發展專項扶持政策》(包政〔2023〕93
號)文件精神,推動包河區新能源汽車暨智能網聯汽車產業發展,加快建設國家智能電控裝備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現開展2024年度第一批包河區智能電控裝備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建設重點企業(以下簡稱“重點企業”)認定工作,具體要求通知如下:
為貫徹落實《包河區支持新能源汽車暨智能網聯汽車產業發展專項扶持政策》(包政〔2023〕93 號)文件精神,推動包河區新能源汽車暨智能網聯汽車產業發展,加快建設國家智能電控裝備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現開展2024年度第一批包河區智能電控裝備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建設重點企業(以下簡稱“重點企業”)認定工作,具體要求通知如下:
包河區智能電控裝備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建設重點企業免費咨詢:15855157003(微信同號)
一、基本條件
1.運營情況。在包河區內注冊一年及以上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年主營業務收入超過100萬元且主體稅種(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在包河區繳納。
2.信用信息。存在下列情況的取消認定資格:企業存在失信行為且在有效期的;企業存在違法行為并構成犯罪的;企業存在勞資糾紛等群體性事件,因此承擔主要責任的;上年度畝均效益評價為D類企業。
3.其他要求。企業應有固定經營地址及至少3人的社保繳納記錄。對初創企業、研發型企業、招商引資新引進企業等主營業務收入和成立年限不符合條件的,根據企業實際情況進行綜合判定。
二、產業方向
在新能源汽車和智能網聯汽車領域從事研發、生產、運營、服務等相關業務,商貿流通類企業(含貿易性代理)等非產業鏈強關聯領域的企業除外。主要包括:
(1)新能源汽車:汽車整車制造、零部件、電池、電機、電控、汽車電子等;
(2)智能網聯汽車:環境感知系統(攝像頭、激光雷達、毫米波雷達、高精地圖)、智能決策系統(操作系統、芯片、算法)、智能控制系統(自動駕駛、語音交互、通信系統、電子電氣、云平臺、智能座艙)等;
(3)汽車后市場:檢驗檢測服務、電池回收拆解、充換電設施、汽車金融、汽車保險、汽車維修、汽車租賃等。
三、申報材料
1.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2.企業年度完稅證明確認表;
3.上一年度企業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加蓋稅務局業務受理公章);
4.《包河區智能電控裝備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建設重點企業認定申請表》(見附件1);
5.企業信息真實性承諾書(見附件2);
6.企業在國家、省、市信用系統內無失信行為記錄證明。
以上材料均需加蓋企業公章。
四、其他注意事項
1.申報企業對照申報條件,認真準備申報材料,并于5月20日前將紙質申報材料一式1份及電子版(加蓋企業公章的 PDF 掃描件、附件1可編輯電子版)報送至包河區經濟和信息化局(區政府南樓422辦公室)。
2.已入以及2024年區級已推薦申報合肥市新能源汽車和智能網聯汽車重點產業鏈企業庫的,不需要重新申報,可直接認定為“重點企業”。
包河區智能電控裝備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建設重點企業免費咨詢:15855157003(微信同號)
一、基本條件
1.運營情況。在包河區內注冊一年及以上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年主營業務收入超過100萬元且主體稅種(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在包河區繳納。
2.信用信息。存在下列情況的取消認定資格:企業存在失信行為且在有效期的;企業存在違法行為并構成犯罪的;企業存在勞資糾紛等群體性事件,因此承擔主要責任的;上年度畝均效益評價為D類企業。
3.其他要求。企業應有固定經營地址及至少3人的社保繳納記錄。對初創企業、研發型企業、招商引資新引進企業等主營業務收入和成立年限不符合條件的,根據企業實際情況進行綜合判定。
二、產業方向
在新能源汽車和智能網聯汽車領域從事研發、生產、運營、服務等相關業務,商貿流通類企業(含貿易性代理)等非產業鏈強關聯領域的企業除外。主要包括:
(1)新能源汽車:汽車整車制造、零部件、電池、電機、電控、汽車電子等;
(2)智能網聯汽車:環境感知系統(攝像頭、激光雷達、毫米波雷達、高精地圖)、智能決策系統(操作系統、芯片、算法)、智能控制系統(自動駕駛、語音交互、通信系統、電子電氣、云平臺、智能座艙)等;
(3)汽車后市場:檢驗檢測服務、電池回收拆解、充換電設施、汽車金融、汽車保險、汽車維修、汽車租賃等。
三、申報材料
1.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2.企業年度完稅證明確認表;
3.上一年度企業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加蓋稅務局業務受理公章);
4.《包河區智能電控裝備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建設重點企業認定申請表》(見附件1);
5.企業信息真實性承諾書(見附件2);
6.企業在國家、省、市信用系統內無失信行為記錄證明。
以上材料均需加蓋企業公章。
四、其他注意事項
1.申報企業對照申報條件,認真準備申報材料,并于5月20日前將紙質申報材料一式1份及電子版(加蓋企業公章的 PDF 掃描件、附件1可編輯電子版)報送至包河區經濟和信息化局(區政府南樓422辦公室)。
2.已入以及2024年區級已推薦申報合肥市新能源汽車和智能網聯汽車重點產業鏈企業庫的,不需要重新申報,可直接認定為“重點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