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關于合肥市組織申報2024年數字農業工廠項目立項的通知
根據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關于印發合肥市促進“兩強一增”行動若干政策實施細則的通知》(合農〔2023〕43號)文件精神,現將組織申報2024年數字農業工廠項目立項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根據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關于印發合肥市促進“兩強一增”行動若干政策實施細則的通知》(合農〔2023〕43號)文件精神,現將組織申報2024年數字農業工廠項目立項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2024年合肥市數字農業工廠項目立項申報免費咨詢:15855157003(微信同號)
一、申報對象
合肥市行政區域內登記注冊從事農作物種植、畜禽水產養殖、設施農業等領域的農業企業、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
二、申報條件
申報主體經濟效益較好,生產經營場地具有一定規模。產業特色明顯,具備能滿足數字化建設的基礎設施和網絡條件。主要建設內容見附件。
三、申報時間
請各地按照《實施細則》要求,認真組織轄區內符合條件的主體申報,并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對申報材料和建設方案進行評審把關,嚴格把控申報數量,擇優報送。6月20日前將推薦報告、匯總表、評審材料報送至市農業農村局市場與信息化處。
四、申報材料
1.項目申報文本(見附件2);
2.產業政策項目申報誠實信用承諾書;
3.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4.在“信用中國”“信用安徽”“信用合肥”等三個官方平臺的信用報告;(信用合肥只需提供查詢截圖)
5.上一年度的資產負債表(財務負責人簽字,加蓋公章或財務專用章);
6.生產型主體需要提供土地流轉合同和租金支付憑證;
7.項目建設具體實施方案(包含采購設備的名稱、規格、型號、參數、價格等具體信息)。
五、項目評審
6月下旬,市農業農村局將聘請專家進行答辯評審,由申報主體負責人自制PPT進行現場答辯。評審通過后,縣級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要積極組織項目建設,加強項目全過程管理,對實施情況開展跟蹤監測。
六、工作要求
1.各地要從產業發展的角度出發,選擇經濟條件較好、數字化建設需求意愿較強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進行申報。
2.各地要嚴把初審關,對申報材料不全、建設方案明顯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申報。縣級農業農村部門的初審情況將納入到年底考核。
3.各地要嚴格按照項目管理要求,完善項目程序,接受紀檢監察、審計等部門監督檢查。同時,按照規定的時間節點報送相關材料。
2024年合肥市數字農業工廠項目立項申報免費咨詢:15855157003(微信同號)
一、申報對象
合肥市行政區域內登記注冊從事農作物種植、畜禽水產養殖、設施農業等領域的農業企業、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
二、申報條件
申報主體經濟效益較好,生產經營場地具有一定規模。產業特色明顯,具備能滿足數字化建設的基礎設施和網絡條件。主要建設內容見附件。
三、申報時間
請各地按照《實施細則》要求,認真組織轄區內符合條件的主體申報,并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對申報材料和建設方案進行評審把關,嚴格把控申報數量,擇優報送。6月20日前將推薦報告、匯總表、評審材料報送至市農業農村局市場與信息化處。
四、申報材料
1.項目申報文本(見附件2);
2.產業政策項目申報誠實信用承諾書;
3.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4.在“信用中國”“信用安徽”“信用合肥”等三個官方平臺的信用報告;(信用合肥只需提供查詢截圖)
5.上一年度的資產負債表(財務負責人簽字,加蓋公章或財務專用章);
6.生產型主體需要提供土地流轉合同和租金支付憑證;
7.項目建設具體實施方案(包含采購設備的名稱、規格、型號、參數、價格等具體信息)。
五、項目評審
6月下旬,市農業農村局將聘請專家進行答辯評審,由申報主體負責人自制PPT進行現場答辯。評審通過后,縣級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要積極組織項目建設,加強項目全過程管理,對實施情況開展跟蹤監測。
六、工作要求
1.各地要從產業發展的角度出發,選擇經濟條件較好、數字化建設需求意愿較強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進行申報。
2.各地要嚴把初審關,對申報材料不全、建設方案明顯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申報。縣級農業農村部門的初審情況將納入到年底考核。
3.各地要嚴格按照項目管理要求,完善項目程序,接受紀檢監察、審計等部門監督檢查。同時,按照規定的時間節點報送相關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