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行業資訊
2023年武漢市經開區的企業想要申報政府獎補政策的話都可以申報哪些項目呢,下文小編搜集了部分建議企業申報的獎勵扶持政策,簡單附上申報條件,有需要申報的話歡迎找我們分析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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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持企業生產用房
(一)武漢市經開區工業廠房租賃補助
對注冊(遷入)時間不超過3年、年度財政貢獻達30萬元以上的工業企業,其滿足注冊(遷入)之日起累計新增設備投資500萬元以上或者已納入本區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在區內租賃工業廠房(租賃面積不少于1000平方米,租賃期限不少于1年)用于生產制造的,按照企業實際年租金的50%給予補貼,單個企業全年補貼總額不超過50萬元。獲得補貼后次年的產值增幅達30%以上的,可累計補貼2年。享受補貼的用房不得對外租售或者改變用途。
二、支持企業擴大規模
(二)武漢市經開區工業產值增幅獎勵
對上一年度產值過2000萬元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按照其增幅分別給予獎勵:
上一年度產值過2000萬元且增幅達到40%以上的,給予8萬元獎勵;
上一年度產值過5000萬元且增幅達到30%以上的,給予10萬元獎勵;
上一年度產值過1億元且增幅達到20%以上的,給予12萬元獎勵;
上一年度產值過2億元且增幅達到15%、20%、30%及以上的,分別給予15萬元、20萬元、30萬元獎勵;
上一年度產值過5億元且增幅達到15%、20%、30%及以上的,分別給予20萬元、30萬元、40萬元獎勵;
上一年度產值過10億元且增幅達到10%、15%、20%及以上的,分別給予40萬元、60萬元、80萬元獎勵;
上一年度產值過50億元且增幅達到10%、15%、20%及以上的,分別給予80萬元、100萬元、200萬元獎勵;
上一年度產值過100億元且增幅達到10%、20%及以上的,分別給予200萬元、300萬元獎勵。
(三)武漢市經開區小進規獎勵
對首次進入規模以上的工業企業,給予一次性20萬元獎勵。對區外遷入我區的規上工業企業一次性獎勵20萬元。
(四)武漢市經開區穩規獎勵
對本政策實施后,進規當年起連續兩年年度營業收入均保持在15%以上增速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給予一次性10萬元穩規獎勵。
三、支持企業加大投入
(五)武漢市經開區工投項目入庫獎勵
對新納入工業投資統計的重點項目,計劃總投資達到1億元的,獎勵2萬元。計劃總投資每增加1億元,對應增加獎勵1萬元,單個企業累計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企業安排不低于50%的獎勵資金對所在企業領導班子成員及項目主要負責人給予獎勵。
(六)武漢市經開區工投和技改補助
對獲得武漢市工業投資和技術改造專項資金支持的項目,按照所獲專項資金的50%進行區級配套補貼。
對納入我區工業投資統計,建設期內(最長不超過兩年)固定資產投資(生產性設備投資不低于20%)達到1000萬元以上的項目,按照投資額的4%進行補貼,最高不超過600萬元;符合我區“強鏈、補鏈、延鏈”產業導向的項目可按投資額的6%進行補貼,最高不超過800萬元。
對納入我區工業投資統計,建設期內(最長不超過兩年)生產性設備投資達到1000萬元的技術改造項目,按照其生產性設備投資的6%進行補貼,最高不超過800萬元;符合我區“強鏈、補鏈、延鏈”產業導向的項目可按照其生產性設備投資的8%進行補貼,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對納入我區工業投資統計,建設期內(最長不超過兩年)生產性設備投資(含系統軟件投入)達到500萬元的智能化改造項目,按照其生產性設備投資及系統軟件投入總額(其中系統軟件投入不超過設備投資的20%)的8%進行補貼,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四、鼓勵企業轉型升級
(七)武漢市經開區智能化升級獎勵
加速構建工業企業智慧工廠建設梯隊,對武漢市新認定的智能化改造示范項目、標桿工廠、燈塔工廠,分別獎勵50萬元、150萬元、500萬元。
(八)武漢市經開區綠色制造獎勵
對經工信部認定并首次列入國家綠色制造名單的綠色工廠、綠色園區、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
對經工信部認定并首次列入國家綠色制造名單的綠色設計產品,每項產品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每家企業綠色設計產品累計最高獎勵50萬元。
五、鼓勵企業提質升級
(九)武漢市經開區專精特新“小巨人”獎勵
對首次獲評的創新型中小企業(須新落戶3年內的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5萬元、30萬元、80萬元(逐級認定的企業在已獲得獎勵的基礎上給予差額獎勵)。
對有效期滿重新認定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5萬元、20萬元(逐級認定的企業在已獲得獎勵的基礎上給予差額獎勵)。
對有效期內整體搬遷至本區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
(十)武漢市經開區單項冠軍獎勵
對首次獲得工信部“單項冠軍”示范企業和“單項冠軍產品”稱號的企業,分別一次性獎勵100萬元、50萬元。首次獲得湖北省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產品)稱號的企業,一次性獎勵20萬元。
(十一)武漢市經開區質量品牌獎勵
對獲得中國質量獎(全國質量獎)、長江質量獎、市長質量獎的組織或機構,分別給予200萬元、150萬元、100萬元獎勵;對獲得中國質量獎(全國質量獎)、長江質量獎、市長質量獎提名獎的組織或機構,分別給予100萬元、75萬元、50萬元獎勵。對獲得武漢名品的組織或機構,給予20萬元獎勵;對通過武漢市市場監管局認定的質量服務站,每年給予10萬元工作保障經費。
(十二)武漢市經開區標準研制獎勵
對主持制定國際、國家、行業、地方標準(團體標準)的單位,分別給予100萬元/項、50萬元/項、30萬元/項、20萬元/項獎勵;對參與制定國際、國家、行業標準的單位,分別給予50萬元/項、25萬元/項、15萬元/項獎勵。
六、促進產業鏈協作
(十三)武漢市經開區融入本地產業鏈支持
鼓勵企業間協作配套,提高本地配套率。生產本區“強鏈、延鏈、補鏈”名單中產品的規上工業企業,首次進入區內無資產關聯的汽車整車制造企業供應體系,年度采購額不低于500萬元,且當年產值增幅高于全區平均增幅的,按年度采購額的5%給予供應方獎勵,單個供應方獎勵金額不超過500萬元。
七、保障企業成長要素
(十四)武漢市經開區貸款貼息支持
對成長性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當年產值增幅高于全區平均增幅,且地方財政貢獻同比正增長),當年在區內銀行或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新增的流動資金貸款,按照貸款發放日1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30%給予貼息支持,貼息期限為發放之日至還款之日且不超過1年,貼息總額不超過100萬元且不高于企業實際支付利息,2年內不重復享受,且沒有通過其他渠道獲取當年區級貼息支持。
(十五)武漢市經開區平臺服務獎勵
鼓勵經認定的國家、省、市級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培育小微企業成長,示范基地入駐企業中每新增1家首次進規的工業企業,對基地獎勵1萬元。
八、激勵企業管理團隊
(十六)武漢市經開區優秀管理團隊獎勵
上一年度產值超過5億元、10億元、30億元、100億元、200億元、1000億元,且產值增幅高于全區整體增幅的規上工業企業,分別獎勵企業管理團隊5萬元、10萬元、30萬元、50萬元、100萬元、200萬元。獎勵資金企業自行按比例獎勵給高管團隊或相關員工。
(十七)武漢市經開區鼓勵企業“分轉子”
對母公司在區外的區內分公司性質工業企業,若上一年度營業收入達到5000萬元及以上,成立獨立法人企業的,一次性獎勵新注冊的獨立法人企業10萬元。企業安排不低于50%的獎勵資金對高管團隊或相關員工給予獎勵。
九、支持企業開拓市場
(十八)武漢市經開區展會獎勵
對由本區經信局組織參加國內、國外(境外)展會的企業,市財政給予展位獎勵的,按照市獎勵標準的100%予以配套;市財政無獎勵的,按照參展企業實際展位費和搭建費的50%給予獎勵。國內展會獎勵金額不超過5萬元/次,國外(境外)展會獎勵金額不超過10萬元/次。每家企業年度累計不超過50萬元。
(十九)武漢市經開區“車谷造”工業產品推廣
設立5000萬“車谷造”推廣資金,開展“車谷造”汽車及其他工業產品宣傳推廣活動,助力區內工業企業開拓市場、營造氛圍。
十、優化企業服務環境
(二十)武漢市經開區安全生產服務獎勵
鼓勵企業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對新認定為安全生產標準化一級達標、二級達標、三級達標的規上工業企業,分別給予8萬元、5萬元、3萬元一次性獎勵。
各項獎補申報條件
(1)武漢市小進規申報條件
1.規模以上工業:年主營業務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工業法人單位(若沒有相關財務指標,可用營業收入代替)。
2.限額以上批發和零售業:年主營業務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批發業、年主營業務收入500萬元及以上的零售業單位(若非批發和零售業法人單位附營的限額以上批發和零售業產業活動單位沒有相關的財務指標,可用商品銷售額代替)。
3.限額以上住宿和餐飲業:年主營業務收入200萬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飲業單位(若非住宿和餐飲業法人單位附營的限額以上住宿和餐飲業產業活動單位沒有相關的財務指標,可用營業額代替)。
4.規模以上服務業:年營業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服務業法人單位,包括: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衛生;年營業收入1000萬元及以上的服務業法人單位,包括: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教育,以及物業管理、房地產中介服務、房地產租賃經營和其他房地產業;年營業收入500萬元及以上的服務業法人單位,包括: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社會工作。
5.有資質建筑法人單位企業:年度產值
(2)武漢市工業智能化改造示范項目要素條件
一、申報單位資格條件
申報單位原則上應是我市范圍內依法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對本市納稅的非獨立法人企業,其投資項目落戶武漢市域范圍內且上一年度產值過百億元的重點企業也可申報)、運營和財務狀況良好、誠信合法經營的工業企業,近兩年未發生重大安全、環保、質量事故。
二、項目合規性
項目應符合武漢市工業技術改造指導目錄清單,列入《武漢市工業智能化改造項目計劃》,必須具有一定投資規模,原則上近兩年(從2020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的總投資額(生產性設備購置與改造投資以及項目相關的研發投入合計)應不低于1000萬元,申報時項目已完工投產并取得實效。
三、納統情況
項目應納入我市工業技改投資統計。
四、行業代表性和示范性
項目應在車間以上層次符合《武漢市工業智能化改造示范項目評定標準》,具有行業代表性和示范性,取得智能化改造咨詢診斷平臺按照《武漢市工業智能化改造示范項目評定標準》出具的行業代表性和示范性評估意見書。
(3)湖北省綠色工廠申報條件
1、在本市轄區內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在建設和生產過程中遵守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和標準;對利益相關方的環境要求做出承諾并滿足承諾要求。
3、具有較好的經濟技術基礎和經濟效益,在全市同行業中具有較強的競爭優勢。
4、近三年內(含成立不足三年)未發生較大及以上安全、環境、質量等事故。
5、各項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能源計量管理制度、設備設施管理制度、采購制度、安全環保制度和產品生態設計制度等)健全并執行良好。
6、上年度用地集約化、原料無害化、生產潔凈化、廢物資源化、能源低碳化等指標處于全市先進水平。
用地集約化指標:工廠容積率不低于《工業項目建設用地控制指標》的要求;工廠建筑密度不低于30%;單位用地面積產能或產值不低于全市單位用地面積產能或產值平均水平。
原料無害化指標:綠色物料使用率不低于行業平均水平。(綠色物料選自省級以上政府相關部門發布的資源綜合利用產品目錄、有毒有害原料(產品)替代目錄等,或利用再生資源及產業廢棄物等作為原料)。
生產潔凈指標:單位產品主要污染物產生量(包括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廢氣產生量、廢水產生量不高于行業平均水平。
廢物資源化指標:單位產品主要原材料消耗量不高于行業平
均水平,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應不低于行業平均水平,廢水處理回用率高于行業平均值。
能源低碳化指標:單位產品綜合能耗應符合相關國家、行業或地方標準中的限額要求。未指定相關標準的,應達到行業平均水平。單位產品碳排放量不高于行業平均水平。具體的指標值,申報時根據上年度的行業或政府要求另行設定。
7、環境管理體系、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質量管理體系、能源管理體系健全。
(4)武漢市專精特新小巨人申報條件
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認定需同時滿足專、精、特、新、鏈、品六個方面指標。
1、專業化指標
堅持專業化發展道路,長期專注并深耕于產業鏈某一環節或某一產品。截至上年末,企業從事特定細分市場時間達到3年以上,主營業務收入總額占營業收入總額比重不低于70%,近2年主營業務收入平均增長率不低于5%。
2、精細化指標
重視并實施長期發展戰略,公司治理規范、信譽良好、社會責任感強,生產技術、工藝及產品質量性能國內領先,注重數字化、綠色化發展,在研發設計、生產制造、供應鏈管理等環節,至少1項核心業務采用信息系統支撐。取得相關管理體系認證,或產品通過發達國家和地區產品認證(國際標準協會行業認證)。截至上年末,企業資產負債率不高于70%。
3、特色化指標
技術和產品有自身獨特優勢,主導產品在全國細分市場占有率達到10%以上,且享有較高知名度和影響力。擁有直接面向市場并具有競爭優勢的自主品牌。
4、創新能力指標
滿足一般性條件或創新直通條件。
A.一般性條件:需同時滿足以下三項
a)上年度營業收入總額在1億元以上的企業,近2年研發費用總額占營業收入總額比重均不低于3%;
上年度營業收入總額在5000萬元—1億元的企業,近2年研發費用總額占營業收入總額比重均不低于6%;
上年度營業收入總額在5000萬元以下的企業,同時滿足近2年新增股權融資總額(合格機構投資者的實繳額)8000萬元以上,且研發費用總額3000萬元以上、研發人員占企業職工總數比重50%以上。
b)自建或與高等院校、科研機構聯合建立研發機構,設立技術研究院、企業技術中心、企業工程中心、院士專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
c)擁有2項以上與主導產品相關的Ⅰ類知識產權,且實際應用并已產生經濟效益。
B.創新直通條件:滿足以下一項即可。
a)近三年獲得國家級科技獎勵,并在獲獎單位中排名前 三。
b)近三年進入“創客中國”中小企業創新創業大賽全國50強企業組名單。
5、產業鏈配套指標
位于產業鏈關鍵環節,圍繞重點產業鏈實現關鍵基礎技術和產品的產業化應用,發揮“補短板”“鍛長板”“填空白”等重要作用。
6、主導產品所屬領域指標
主導產品原則上屬于以下重點領域:從事細分產品市場屬于制造業核心基礎零部件、元器件、關鍵軟件、先進基礎工藝、關鍵基礎材料和產業技術基礎;或符合制造強國戰略十大重點產業領域;或屬于網絡強國建設的信息基礎設施、關鍵核心技術、網絡安全、數據安全領域等產品。
(5)武漢市單項冠軍示范企業申報條件
(1)聚焦有限的目標市場,主要從事制造業1-2個細分產品市場,從事2個細分產品市場的,產品之間應有直接關聯性。申報“單項冠軍示范企業”的,細分產品銷售收入應占企業全部業務收入的60%以上;申報“單項冠軍產品”的,對該產品收入占企業全部業務比重不作要求。細分產品原則上按照《統計用產品分類目錄》8位或10位代碼,難以準確歸入的應符合行業普遍認可的慣例。企業近3年研發上市且無法歸入《統計用產品分類目錄》的產品視為新產品。
(2)在相關細分產品市場中,擁有強大的市場地位和很高的市場份額,單項產品市場占有率位居全國前3位或省內前2位,(或以出口為主的產品,市場占有率位居全球前10位)。
(3)生產技術、工藝國內領先,產品質量精良,相關關鍵性能指標處于國內同類產品的領先水平。企業持續創新能力強,擁有核心自主知識產權,主導或參與制定相關業務領域技術標準的優先考慮。
(4)制定并實施品牌戰略,建立完善的品牌培育管理體系并取得良好績效。
(5)企業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具有健全的財務、知識產權、技術標準和質量保證等管理制度,國家實施市場準入管理的產品,企業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的資質。
(6)企業近三年無環保、質量、安全等違法記錄,企業產品能耗達到能耗限額標準先進值。
(7)符合工業強基工程等重點方向,從事細分產品市場屬于制造業關鍵基礎材料、核心零部件、專用高端產品。屬于湖北省51020產業集群和16條制造業產業鏈有關產品的,予以優先考慮。
(6)武漢市長江質量獎申報條件
(一)申報長江質量獎,應符合下列條件:
1.央的路線、方針、政策;
2.北省行政區域內登記注冊3年以上;
3.年內無重大質量、安全、環保等事故,無相關違法、違規、違紀或失信行為;
4.突出的經營業績或社會貢獻,在品牌、效益、市場占有率等方面,有1個(含)以上指標在行業內達到國內領先水平;
5.質量發展戰略,堅持質量第一的發展理念,崇尚優秀質量文化;
6.管理制度、模式、方法有創新,并且成熟度高,具有推廣價值。
(二)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申報長江質量獎:
1.合產業、環保、安全、質量等政策;
2.規定應取得相關證照而未取得;
3.年內國家、省監督抽查產品不合格,或存在嚴重服務質量問題;
4.年內參加省質量獎評定活動存在弄虛作假等違規行為;
5.年內有其它嚴重違反法律法規的不良記錄。
(7)武漢市團體標準立項申報條件
一、團體標準制定原則
(一)各團體協會或聯盟所生產的相同產品,在沒有相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時,可制定團體產品標準。
(二)對技術進步和提高產品質量而制定嚴于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的,可制定的有關團體的產品標準。
(三)需要對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選擇或補充的,可制定團體標準。
(四)各團體協會或聯盟在產品開發、生產過程中需要統一的設計方法、計算方法、零部件、元器件、工藝和工藝裝備等團體標準。
二、團體標準制定主體
具有法人資格和相應專業技術能力的學會、協會、商會、聯合會以及產業技術聯盟等社會團體可協調相關市場主體自主制定發布團體標準,供社會自愿采用。社會團體應組建或依托相關技術機構,負責團體標準制定工作。
三、團體標準制定范圍
社會團體可在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的情況下,制定團體標準,快速響應創新和市場對標準的需求,填補現有標準空白。鼓勵社會團體制定嚴于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團體標準,引領產業和企業的發展,提升產品和服務的市場競爭力。
(8)武漢市行業標準立項申報條件
一、行業標準的制定范圍
行業標準是推薦性國家標準的補充。行業標準的制定范圍應當同時滿足兩個要求:
一是沒有推薦性國家標準,即已有推薦性國家標準的,不得制定行業標準;
二是在本行業范圍內需要統一的技術要求,即不能超越本行業范圍、不能超越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職責制定行業標準。作為政府主導制定的標準,行業標準也應定位于政府職責范圍內的公益類標準。
二、行業標準的制定主體
行業標準由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即由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行業標準的立項、組織起草、審查、編號、批準發布等工作。需要說明的是,不是所有的國務院部門都可以制定行業標準。國務院有關部門是否可以制定行業標準、行業標準的具體領域、行業標準的代號均需經過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目前我國有六十七個行業標準代號,分別由四十二個國務院行政主管部門管理,例如AQ(安全生產)、DL(電力)、公共安全(GA)、機械(JB)、林業(LY)、輕工(QB)、檢驗檢疫(SN)、有色金屬(YS)、通信(YD)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