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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市中小企業獎勵首次進入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獎勵資金項目、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獎勵資金項目、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獎勵資金項目、“創客中國”中小企業創業創新大賽獎勵資金項目、企業培訓服務項目、武漢企業入選中國民營企業500強獎勵資金項目、武漢市中小企業融資應急資金項目等7類項目,關于這7類項目申報條件、材料及補助標準,想申報的企業可咨詢小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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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武漢市首次進入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獎勵資金項目
1.獎勵標準。對武漢市首次進入規模以上的工業企業,市級財政給予20萬元獎勵。
2.支持條件。在武漢市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依法合規經營,首次納入國家統計局規模以上統計范圍,近3年未發生重大安全、質量、環保事故,企業法人未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工業企業。
3.工作流程。
(1)市經信局發布項目通知,將統計部門提供的新進入國家統計局規模以上范圍的企業名單分解反饋至各區;
(2)各區經信部門對企業是否符合支持條件進行審核,并將符合條件的企業名單行文報送至市經信局;
(3)市經信局對各區報送企業是否為首次納入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獎勵范圍進行復核,初步確定擬獎勵對象和金額,并進行公示;
(4)按照相關程序研究審議后將資金下達至各區,由各區負責將資金及時撥付至企業。
二、武漢市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獎勵資金項目
1.獎勵標準。對武漢市獲批國家、省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市級財政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獎勵。同一家企業市級財政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
2.支持條件。在武漢市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依法合規經營,經工業和信息化部、省經信廳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企業近3年未發生重大安全、質量、環保事故,企業法人未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3.工作流程。
(1)市經信局發布項目通知;
(2)各區經信部門對企業是否符合支持條件進行審核,并將符合條件的企業名單行文報送至市經信局;
(3)市經信局對各區上報企業是否已獲得過市級財政專精特新“小巨人”獎勵情況進行復核,初步確定擬獎勵對象和金額,并進行公示;
(4)按照相關程序研究審議后將資金下達至各區,由各區負責將資金及時撥付至企業。
三、武漢市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獎勵資金項目
1.獎勵標準。對經認定的國家、省、市級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以下簡稱示范基地),市級財政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獎勵。同一基地如當年獲得市級財政專項資金創建國家、省、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補助獎勵資金支持,或當年獲得市級財政專項資金對國家、省、市級示范基地獎勵資金支持的,不重復支持(按最高額度支持)。
2.支持條件。國家級、省級示范基地分別由工業和信息化部、省經信廳認定,在認定的下一年度給予獎勵。市級示范基地的認定按照《市經濟和信息化局關于印發武漢市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管理辦法的通知》(武經信規〔2020〕1號)組織實施,在認定當年給予獎勵。
3.工作流程。
(1)根據上年度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布的國家級示范基地名單、省經信廳公布的省級示范基地名單,市經信局公布的本年度市級示范基地名單,市經信局向市科技局進行項目查重;
(2)根據查重結果初步確定擬支持項目和金額,并進行公示;
(3)按照相關程序研究審議后將資金撥付至企業。
四、武漢市“創客中國”中小企業創業創新大賽獎勵資金項目
1.獎勵標準。對“創客中國”中小企業創業創新大賽武漢賽區獲獎的企業(項目)分別給予一等獎30萬元、二等獎20萬元、三等獎10萬元、優秀獎5萬元獎勵。
2.支持條件。在“創客中國”中小企業創業創新大賽武漢賽區參賽,并在決賽中獲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及優秀獎的企業(項目)。
3.工作流程。
(1)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省經信廳相關通知要求組織賽事,對武漢賽區決賽獲獎企業(項目)進行公示;
(2)按照相關程序研究審議后將資金撥付至企業。
五、武漢市企業培訓服務項目
1.培訓類別。
(1)政府購買服務類: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委托相關機構承辦,為本市中小微企業管理人員提供公益培訓服務,提升中小企業管理水平和專業化能力。包括“萬企育才”培訓班、省外高校班、國外培訓班、專精特新培訓班,以及根據國家、省、市要求組織的其他培訓活動。
(2)企業補貼類:通過學費補貼方式,鼓勵本市中小企業參加工業和信息化部組織的中小企業經營管理領軍人才培訓。
2.支持方式。
(1)政府購買服務類:根據政府采購相關管理規定,通過公開招標、競爭性磋商、單一來源采購等方式,確定培訓活動承接主體,為中小企業、民營企業及創業者提供公益類培訓服務。根據合同約定和項目情況,采取預撥和結算相結合的方式撥付項目資金。
(2)企業補貼類: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省經信廳要求,組織我市企業參加中小企業經營管理領軍人才培訓,對參與培訓的本市中小企業給予1萬元學費補貼。
3.資金撥付。
政府購買服務類項目:
(1)按規定采購流程確定服務承辦機構,與承辦機構簽訂委托合同;
(2)根據項目需要委托第三方機構負責項目管理和考核,根據考核結果確定結算金額,并進行公示;
(3)按照相關程序研究審議后將資金撥付至承辦機構。
企業補貼類項目:
(1)市經信局發布項目通知;
(2)企業根據通知要求準備申報材料,提交市經信局;
(3)市經信局對企業申報資料進行審核,初步確定擬補貼對象和金額,并進行公示;
(4)按照相關程序研究審議后將資金撥付至企業。
六、武漢企業入選中國民營企業500強獎勵資金項目
1.獎勵標準。對總部在我市注冊的中國民營企業500強的企業,入選當年均一次性給予20萬元獎勵;對首次入圍的制造業企業,當年度獎勵標準提高至200萬元。
2.支持條件。當年度經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認定,入選中國民營企業500強,且總部在武漢市注冊的民營企業。
3.工作流程。
(1)市經信局發布項目通知;
(2)企業根據通知要求準備申報材料,提交市經信局;
(3)市經信局對企業申報資料進行審核,向市工商聯發函征求意見,初步確定擬獎勵對象和金額,并進行公示;
(4)按照相關程序研究審議后將資金撥付至企業。
七、武漢市小微企業服務補貼券項目
按照《市經信局關于印發<武漢市小微企業服務補貼券管理辦法>的通知》(武經信規〔2020〕2號)執行。
八、武漢市中小企業融資應急資金項目
按照《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人民銀行武漢分行營業管理部關于印發<武漢市中小企業融資應急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武經信規〔2020〕3號)執行。